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子文件 渝人社办(2021)85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15号)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小微企业和困难行业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调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医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小微、困难行业企业缴费政策调整对享受小微企业、困难行业企业政策的参保单位从2021年5月起按照渝人社发(2021)15号规定的缴费政策出具征收计划并生成2021年1月至4月期间应补收的差额征收计划。 二、各区县(自治县)税务部门要根据人力社保部门传递的征收计划做好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其中,对参保单位应补缴的2021年1月至4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在征收系统内将这部分计划的征收期限统一调整到2021年8月31日,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 三、各区县人力社保财政医保税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解释,做好对企业精细化服务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强化工作协同确保工作顺利完成: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傅添智电话:88152164; 市医保局联系人:吕鑫电话:88975324; 重庆市税务局联系人:张旭,电话:67572785。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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