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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关联须知

2021-5-31 14:45| 发布者: cqshebao| 查看: 222| 评论: 0|来自: www.cqshebao.net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是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信息与其个人银行卡信息关联,方便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实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快捷安全到账的一种银行卡。所有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均应关联联名卡,一个个人公积金账户只能关联一张联名卡。

一、联名卡功能

(一)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办理联名卡的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可通过发卡银行网点柜台、自助设备及网上银行,查询打印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公积金贷款余额等贷款信息。

(二)公积金提取资金上卡

为确保提取的公积金安全、快捷到账,持卡职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后,提取款项将直接转入持卡人的联名卡账户内。

(三)普通银行卡功能

公积金联名卡同时具备普通银行卡的存款、取款、转账、汇款、代交公用事业费、购买基金、保险、理财产品、证券交易等普通银行卡功能。

二、联名卡关联要求

1.联名卡须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银行发放的没有存取款额度限制的一类借记卡,可为本地卡或异地卡。

2.职工可使用已有银行卡办理关联,也可申请新办银行卡办理关联;职工申请新办卡的,可由单位或职工本人在上述五家银行中自行选择并提出办卡申请,发卡行根据银行相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发放银行卡。

3.职工新开设个人账户的,应在开设个人账户的同时办理联名卡关联。

三、联名卡关联

(一)单位为职工新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同步办理联名卡关联手续,由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申请表》、职工身份证件,向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申请办理。具体办理要求见“职工账户设立”。

(二)职工已经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尚未关联银行卡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受理地点:

(1)主城区: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2.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3.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一联。

(2)单位代办的,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职工本人办理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一联、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3)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联名卡关联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或职工留存。

注意:单位批量办理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但须本人签字确认。

四、联名卡变更

(一)办理条件:

职工因联名卡损毁、遗失等原因需要变更原关联联名卡的,须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

(1)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主城区银行网点只办理同行联名卡变更业务,即变更前与变更后的银行卡应为同行卡);

(2)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①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②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③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④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⑤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3. 重庆公积金个人网厅、“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手机APP、自助终端等线上渠道:办理同行联名卡变更业务。

(三)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四)线下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分中心(办事处、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

2.单位代办的,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职工本人办理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3.分中心(办事处、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在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回单》一联并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或职工留存。

注意:单位批量办理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但须本人签字确认。

五、个人联名卡关联撤销

(一)办理条件:

职工个人账户已关联联名卡,需要撤销关联的。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4)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5)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处(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撤销申请表》一联。

2.单位代办的,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撤销申请表》一联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职工本人办理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撤销申请表》一联、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3.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联名卡关联撤销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回单》一联并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或职工留存。

注意:单位批量办理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撤销申请表》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撤销申请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但须本人签字确认。

六、联名卡密码设置、修改、重置

密码设置:职工持卡和身份证件到发卡行柜台设置初始密码。

密码修改:持卡人可在银行柜台、自助设备(ATM)、网上银行修改密码。

密码重置:若职工密码遗忘,须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联名卡到发卡行柜台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七、联名卡挂失、销卡

联名卡挂失:持卡人可立即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挂失,或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联名卡销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性提取前,不得办理联名卡的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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