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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须知,住房补贴提取指南

2021-4-25 21:34| 发布者: cqshebao| 查看: 119| 评论: 0|来自: www.cqshebao.net

在职职工提取

一、使用性提取

(一)需填表格(表格可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1、职工个人填写并请单位加盖公章《重庆市职工住房补贴使用支取申请表(个人)》(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重庆市职工住房补贴使用支取申请表(单位)》《重庆市住房补贴使用支取明细表》(一式一份);

(二)办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件大厅(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36号2楼)。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提取要件:

除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要件:

1、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以下要件三选一即可):

(1)有网签二维码的《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

(2)《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房地产权证》,增值税发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重庆市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或《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2)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

3、职工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提取的:

经房屋租赁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有效的《房屋租赁标准合同》或当地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

二、销户性提取

(一)需填表格(表格可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1、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重庆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

2、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重庆市职工住房补贴销户支取申请表》;

3、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重庆市职工住房补贴销户支取明细表》。

(二)销户性提取要件:

除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要件:

1、离退休:

市人事局、劳动局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

2、死亡:

(1)去世职工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2)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

(3)单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4)单位证明

3、调离本市:

(1)市人事局、劳动局签章认可的《重庆市职工调动报批表》;

(2)单位出具的工资关系介绍信或调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4、出国、处境定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

(2)前往国出具的移民定居签证;

(3)公安机关处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前往港澳通行证或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5、职工获得单位资助或集资建房后不再具备享受住房补贴条件的:

(1)《购房合同》;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

(4)《重庆市全额集资合作建房协议》。

6、户口迁出本市: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文件。

 

注意:

1、所有办理销户性提取的职工必须先办理封存业务。

2、以上所有提取要件除身份证、贷款购房项里的房产证只提供复印件以外,其余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面审核后退回给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收取复印件资料)。

 

 

 

离职职工提取

一、办理条件:

职工只有一个住房补贴账户,该账户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职工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当先办理账户合并后,方能申请提取住房补贴),由职工本人直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二、需填表格:

《暂存部人员住房补贴支取申请表》(在办件大厅住房补贴柜台当场填写)。

三、办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件大厅(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36号2楼)。

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提取要件: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2、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以下要件三选一即可):

(1)有网签二维码的《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

(2)《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房地产权证》;增值税发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重庆市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或《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2)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

4、职工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提取的:

经房屋租赁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有效的《房屋租赁标准合同》或当地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

5、调离本市的:

(1)市人事局、劳动局签章认可的《重庆市职工调动报批表》;

(2)单位出具的工资关系介绍信或调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6、外地户口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2)外地户口证明。

7、离退休:

(1)市人事局、劳动局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

注意:

1:除了以上资料以外,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以上所有提取要件除贷款购房项里的房产证只提供复印件以外,其余资料全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面审核后退回给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收取复印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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